南充市实行全域禁捕管控,3月1日起全市天然水域进入禁渔期

南充市 禁渔期公告 2026 年 2 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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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地区 南充市(四川) 按公告发布行政区划整理
时间信息 2026-03-04 发布 以公告全文为准
核心规则 2月27日,记者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,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多… 完整表述见下方正文

公告全文

2月27日,记者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,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多样性,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,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,实行全域禁捕管控,执法部门同步启动全方位巡查整治,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捕捞行为。“禁渔期内,全市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,包括休闲垂钓、水禽放养、扎巢取卵、挖沙采石等行为。”南充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科长尹强告诉记者,同时,严禁销售、收购、运输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,从源头切断非法捕捞利益链条。为确保禁渔措施落地见效,全市将开展春季禁渔专项整治,对我市天然水域开展全时段、全覆盖执法监管,对垂钓行为进行管理整治;开展非法捕捞整治,重点打击电鱼、毒鱼、炸鱼以及使用禁用渔具等涉嫌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;开展水产品市场销售、餐饮环节清理整治,严厉查处采购、加工、销售非法渔获物行为,斩断非法捕捞获利渠道;开展“三无”船舶清理整治,保持对涉渔“三无”船舶进行打击的高压态势。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,切实保护辖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,2月27日,阆中市组织开展了2026年禁用渔具集中统一销毁行动,以实际行动筑牢水域生态保护防线。记者在现场看到,伴随着机械的运行,一批批非法渔具被现场销毁,确保其无法再次流入市场或用于非法捕捞。据统计,当天共销毁查获的钓鱼竿1160根、渔网105副、地笼20副,以及涉渔“三无”船舶5艘,充分展现了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坚定决心和高压态势。“此次行动不仅是我市深入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决策部署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、守护水域生态与渔业资源安全的重要举措,更是我市向全社会宣告守护渔业生态、共建绿色家园的坚定决心。”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郑程表示。“3月1日至6月30日,全市天然水域禁止垂钓,请广大市民理解配合。”连日来,记者在嘉陵江南充主城区段看到,来自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、悬挂横幅、现场讲解等方式,向市民普及禁渔政策。“禁渔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,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。”现场一名钓鱼爱好者表示。对于垂钓爱好者关心的非禁渔期管理问题,尹强介绍:“7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,市民可在非禁钓区规范开展休闲垂钓,但须遵守‘一人一杆一线’规定,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、钩宽不超2厘米,禁止使用探鱼设备、有毒钓饵等违禁工具,每日钓获物总重量不得超过2.5千克。若误钓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,须立即放回原水体。”“当前正值鱼类繁殖关键期,全域禁渔、保护栖息地,能让鱼儿在安全的环境中繁衍生息,为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积蓄力量。”郑程告诉记者,接下来,将在全市掀起禁渔政策和生态保护宣传热潮,统筹用好各类宣传阵地,普及渔业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知识,推动保护理念深入人心,形成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、全民共治”的生态保护格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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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什么时候发布或生效?

该文件于 2026-03-04 发布,发布机关为南充市人民政府。

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?

2月27日,记者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,为切实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嘉陵江流域生态多样性,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,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,实行全域禁捕管控,执法部门同步启动全方位巡查整治,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捕捞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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