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2026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

郫都区 禁渔期公告 2026 年 4 次浏览

要点速览

适用地区 郫都区(成都市) 按公告发布行政区划整理
时间信息 2026-03-06 发布 以公告全文为准
核心规则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2026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持续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… 完整表述见下方正文

公告全文

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2026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

为持续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成效,更好地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水域生态环境,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,现将我区2026年春季禁渔工作通告如下:

一、禁渔时间:2026年3月1日0时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。

二、禁渔范围:郫都区所有天然水域。

三、禁渔内容:在春季禁渔期和依法划定的常年禁渔区内,禁止捕捞作业、游钓和水禽放养,禁止扎巢取卵、挖砂采石,禁止销售、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。

四、法律责任:违反禁渔期和禁渔区规定,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。禁渔期间,阻碍、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或其行为已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五、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加强辖区内天然水域禁渔期间禁渔宣传和监管。

六、广大群众发现违反禁渔期和禁渔区渔业资源保护规定的行为,均可进行举报。

监督举报电话: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分局110,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郫都支队(渔政执法)60262242,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局87929170,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12315。

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

2026年2月26日

本页由「禁渔信息港」整理编排,内容编号 JY-2026-000110;转载请保留本编号与来源标注。

关于这份公告的常见问答

以下问答依据本页已标注来源的公告字段整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
这份公告适用于哪个地区?

适用于郫都区(成都市)。跨地区出行前,请另行核对目的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规定。

公告什么时候发布或生效?

该文件于 2026-03-06 发布,发布机关为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。

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?

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关于2026年天然水域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持续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成效,更好地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,维护水域生态环境,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,现将我区202

官方原文在哪里查看?

本页底部「来源」栏标注了发布机关并给出官方原文链接,可点击核对原文;本站整理部分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
本站整理内容可以直接作为依据吗?

本站是对公开公告的通识性整理与编排,仅供参考。禁渔期、禁钓区与垂钓规则以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。

来源

发布机关: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· 官方原文链接

内容为通识性整理,以郫都区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。

免责声明:本页内容为公开信息通识整理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;禁渔期 / 垂钓规定以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。如内容有误,欢迎通过免责声明页的更正渠道反馈。
下载「一根竿」App查钓点 · 记渔获 · 看禁渔公告
下载